0. 範圍
《如何閱讀文學》p.188~~229
文學作品必然是在特定的脈絡之下產生,但其意義卻不受所處的脈絡所侷限;也就是說,作者將真實的元素轉化為虛構的事物。而文學作品的虛構性,不但讓背離事實的部分可以被解釋,更允許模糊的詮釋空間。而作為載體的語言,其實無法充分地與作者心中的故事同步;因此,許多小說極力刻畫意識或情境的細節,豐富的訊息反而造成了更多的模糊與詮釋空間。
對於文學作品的詮釋,不必非得從格律、文類或作者等面向來判斷;因為根本就不會有充足的文字來證明特定的詮釋是合理的,所以詮釋往往有想像與牽強的傾向。即便有著既定的原始意義,也可能在後來出現更合理的詮釋。因此,文學作品並非有著恆常意義的文本,而是有潛力產生各種意義的母體。而對於意義的理解雖然在主觀上有所差異,但本質上仍然可以透過語言來與他人共同分享。
2. 反思
對於文學作品,我們是否應加以主觀的詮釋?或者更根本地問,是否應預設其有個可供追尋的客觀意義呢?
十八世紀的唯心論哲學家康德,認為過去的哲學家太糾結於客觀知識的獲取,而沒有意識到所有知識的獲取都與個體先驗的認知基礎有關,也因此都是主觀的。就像過去人們認為星體繞著地球旋轉,而想找出星體運行的規律;卻沒有意識到地球自身也正在運行,我們對於星體軌跡的認知也都是主觀的;因此,康德稱其哲學為「哥白尼的轉向」。在此觀點下,康德知道不論是認知還是詮釋都是主觀的;但在知識上是否可以延伸詮釋,他給了否定的答案。因為康德將主觀的部分區分為「感覺」、「知性」與「理性」,他認為我們獲取知識的方式僅限於「知性」;並提出四個「二律背反」來說明以「理性」來進行額外的推論所會產生的矛盾情況。因此,以此觀點而言,儘管坦承沒辦法獲取客觀意義,但否定了主觀詮釋的合理性。
同樣身為唯心論哲學家,十九世紀的黑格爾就不這麼認為。黑格爾認為康德對「理性」的摒棄將導致「主客對立」的僵局,意志主體永遠沒辦法認識到現象背後的物自身。於是,黑格爾從「理性」發展出一系列的辯證方法;透過這個歷程,主觀的精神終將達致「絕對精神」,亦即我們對世界的終極認識;而這個「絕對精神」無法被直接認識,而必須透過自身的理性發展。因此,以此觀點而言,儘管肯認了主觀詮釋的合理性,卻也包容了客觀認識的可能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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